2024/03/19

圖書館使用守則

圖書館使用守則
一、開放時間︰星期一至四 09:30~17:45  星期五09:30~17:30( 假期、考試及盤點期間除外 )

二、一般規則︰

1. 入館前,學生應把書包、袋放於門外儲物櫃;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,本館恕不負責。

2. 進入館內,請到服務櫃檯填寫入館登記表。

3. 圖書館內請保持安靜、不准嬉戲及禁止進食。

4. 閱畢請把書本放回原處,亦可放在書車上由館員上架,但請勿隨處亂放。

5. 學生應愛護公物,不得裁剪、污損、撕毀圖書,違規者將賠償責任。

三、借閱規定

讀者 出示證件 書籍類 冊數 期限
教職員 教職員識別證 一般書籍、參考工具書及視聽資料 10 冊 30 天
教學用書 依任教科目 學期結束歸還
學生 學生證 一般書籍 5 冊 7 天

1. 借出書籍必須準時歸還;學生逾期還書,需當值圖書館義工(可選擇中午或放學後時段)

2. 如借出的圖書在無人預借的情況下,讀者可續借一次。

3. 倘遺失圖書,必須以同一版本圖書償還,或照書價交由館員補購。

4. 字典工具書、雜誌及視聽資料均等均為參考書籍,學生只限於館內閱讀。

四、列印須知:

1. 使用聲明︰使用圖書館影印服務須提防侵犯著作權,有關於由複印而引起之一切法律後果,由使用者負責。

2. 列印費用︰

每張 A4 單面︰ MOP 1.00

每張 A3 單面︰ MOP 2.00

3. 教職員可免費影印教學所需之館藏資料,但請填寫登記表。

 

******* 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及圖書館相關規定辦理 ********